来源:工人日报
近日,山东青岛的张先生在电商平台的一家店铺购买了一批品牌筒灯。原来这些都是假的。他要求商家“退一赔三”,但遭到拒绝。记者采访发现,在网上购买假货的人不在少数,而这些假货的产品名称和店铺名称通常都标有“直销”和“品牌正品”,有些店铺甚至是官方认证的旗舰店。 (参见8月27日《法治日报》)
媒体对2005名受访者的调查发现,46.5%的人在网购时遇到过假货,其中护肤品、服装鞋帽、电子产品是重灾区。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,今年“618”电商大促期间,有关“假货”的负面信息超过21.4万条。这些数字的背后,是无数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、电商行业信任危机加深的现实。
针对网上销售假货的现象,电商平台不能充当“放手店主”,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消费者权益,维护电商平台经营秩序。
电子商务平台作为连接消费者和商家的桥梁,承担着资质审核、监督管理的重要职责。如果平台能够严格把控商家资质,加强日常监管,那么网络销售假货的问题无疑将得到有效遏制。遗憾的是,一些电商平台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却忽视了自身的责任。这也导致消费者在遇到假货时往往面临索赔困难。例如,一些电商平台为了吸引商家、增加日常活跃度,对一些常见的违法经营行为视而不见。
近年来,一些领先的电商平台相继推出“只退款”、先行赔偿等服务模式,改善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,对遏制假货、震慑“智慧”店铺起到了积极作用。除了探索规则外,电商平台还应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合作,共同打击网络假货销售。例如,平台应与职能部门通过信息共享、线索交接等方式形成打击假冒伪劣的合力。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督和指导服务。
面对假货问题,电商平台不能只做表面处理。只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和预防措施,才能增强消费者信任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。总之,电商平台作为关键环节,必须积极行动起来,承担起应有的责任,解决网络假货易买难赔的问题。